天津某口腔医疗机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罚15.74万元 二维码
发表时间:2026-04-09 12:27
好的牙·讯|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行政处理决定公示,天津某口腔有限公司因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被处以罚款157,407.78元(15.74万元),并须退回医疗保险金。 公示列明的违规行为包括: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天津市医保局据此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决定书编号为津医保处字〔2026〕第0022号。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四)、(六)、(七)项。 根据好的牙此前报道,国家医疗保障局已将口腔科列为2026年医保飞行检查重点领域之一。2025年全年,全国医保系统共追回基金342亿元。 天津市此前已有口腔诊疗医保违规重罚记录。根据好的牙此前报道,2026年1月,天津市南开区万兴街东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口腔诊疗违规被罚款157万元,并暂停相关医保服务三个月,该中心同样存在重复收费及将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结算的违规行为。
文章分类: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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